根据《安徽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商办财函〔2023〕56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部分外经贸政策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4月1日至8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商务厅财务处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地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569号,电话:0551-63540523(财务处)、0551-63540103(机关纪委),邮箱: liuyun@ahbofcom.gov.cn。
附件:
附件2024年度部分外经贸政策拟支持项目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