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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5〕126号
根据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5年6月1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