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外贸公司和国外客户利用平台发布各自的订单需求和产品信息,平台借助大数据技术,进行精准搜索与智能匹配,促进交易达成。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直播+特色产业带”培育行动的通知》安排,经专家组联合评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徽省商务厅反映,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电话。
联系方式(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0551-63540078。
附件:公示名单
安徽省商务厅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