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外商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商办资函〔2024〕303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省级外资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认定结果予以公式。获认定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便利化措施、资金激励等支持政策。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至29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商务厅外资处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地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569号,电话:0551-63540391(外资处)、0551-63540103(机关纪委)、0551-62871858(驻经信厅纪检监察组),邮箱: caoft@ahbofcom.gov.cn。
附件:
2024年度省级外资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认定清单-公示.pdf
安徽省商务厅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