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CA
FCA(货交承运人)术语中,卖方仅负责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或其指定的承运人,货物可以在卖方场所装载到提货车辆上,也可以运送到另外场所(通常是承运人的仓库、机场或集装箱码头)。卖方办理出口手续,买方办理进口手续。由此可以看出,FCA是相对于EXW的一个进步,因为卖方负责实际交付货物,只有在交货后风险才转移给买方。
Incoterms® 2020对买方引入了一项新的义务,即:如果双方同意,买方有义务指示其承运人签发已装船提单。但此规则在实践中很难被执行。当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的承运人时,卖方没有义务将货物装船,货物在交货和装船之间发生的任何风险均由买方承担。当此类风险发生时,卖方不仅不会收到已装船提单,买方也不会考虑出口货物,甚至会拒绝付款。增加这一新规定主要是为了满足卖方对信用证的需求,然而意想不到的后果是:通常卖方会被指定为提单上的托运人,从而使他们承担他们既不知道也不能接受的责任。这是Incoterms®2020中唯一一条要求买方指示承运人,但如果承运人未能采取相应行动,则不向卖方提供直接救济的规定。
2、CPT
CPT术语要求卖方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运输公司或承运人,并承担运输费用和风险;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手续,买方负责办理进口手续。与FCA一样,风险在交货后立即转移给买方。卖方所在国家/地区的交货地点(风险转移点)和卖方签订运输合同的目的地(运输费用分割点)二者是分离的。
此术语中,卖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但于买方来说,其不仅不知道交货时间及地点,亦不知道货物交付给谁(卖方联系的承运人)。买方并不容易控制在货物交付之后、出口之前存在的风险。另外,在运输环节中,卖方没有义务在给定日期之前将货物装船,但由于卖方使用自己的签约承运人,因此能够轻松获得已装船提单。
3、CIP
CIP术语与CPT术语类似,但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该术语要求卖方根据协会货物险(Institute Cargo Clauses)条款A或 航空 或类似条款购买最大保险。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其所需的任何保险文件,以便买方依据该保险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