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缩写/以下简称Incoterms),是由国际商会制定、国际贸易的基础性国际通行规则。它虽不是法律,但在买卖双方确认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Incoterms由国际商会在1936年初次制定,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托运人、承运人及接收人/收货人的责任,以便利国际贸易的操作流程,更好的解决纠纷。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Incoterms的运用和解释面临各种各样新的问题。国际商会共对其进行了八次修订,目前最新版本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以下称“Incoterms® 2020”)。
Incoterms® 2020由11个术语构成,每一个国际贸易属于都涵盖了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一系列义务。例如:商品交付;风险转移;运输安排和运费支付;保险责任;运输单证取得;提供货物交付的证明;安排进出口货物清关;货物检查操作;发出通知书。这些术语可以分为以下几组:

在D,E和F组术语中,风险在指定地点,即货物在买卖合同项下完成法律意义上的“交付”时,从卖家转移给买家。
Incoterms®2020的五大重要变化
变化一:DAT术语更名为DPU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和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都是Incoterms® 2010 新加入的贸易术语。
DAT和DAP两个贸易术语唯一最大区别在于:“在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目的地时是否需要卸货”。ICC考虑到这两个贸易术语同时存在的意义并不大,因此在Incoterms®2020修订时,将DAT贸易术语更名为DPU(Deliveredat Place Unloaded,目的地卸货后交货)。DPU术语强调了目的地可以是任何地方, 而不仅仅是DAT术语所强调的“运输终端”的现实。但是, 如果该地点不在运输终端, 卖方应确保其打算交付货物的地点是能够卸货的地点。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国内目前出口商比较少使用到DAT贸易术语报价,所以即使DAT术语修改为DPU,对国内的出口业务贸易术语的使用可以说基本没太大影响。根据大数据统计,在我国外贸出口业务中,采用FOB贸易数据出口比例占到70%以上。
变化二:改变了CIP术语中对卖方投保险的规定
Incoterms®2020提高了CIP卖方的投保最低险别要求。在Incoterms®2010的规定中,采用CIP交易时卖方投保的基本原则是:卖方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 该保险需至少符合《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条款(C)或类似的最低险别。
而Incoterms®2020要求在CIP贸易术语下,卖方必须取得符合《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条款(A)的保险险别, 尽管双方当事人仍可以自由商定较低的保险险别。
而CIF术语的投保规则,仍维持《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条款(C)作为默示立场的现状,不过双方当事人仍可以自由商定较高的保险险别。
Incoterms®2020中中提高CIP 贸易术语下卖方投保最低险别而CIF贸易术语下卖方投保最低险别则维持不变,主要是考虑到CIF 贸易术语主要运用于水上运输的大宗商品贸易,而CIP 贸易术语主要运用于价值较高的制成品贸易并以多式联运和集装箱为主要运输方式,后者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明显大于前者。
变化三:针对FCA贸易术语提单问题引入附加机制
在Incoterms®2010的规定下,如果FCA(货交承运人)采用海运的方式运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在指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即完成交货义务,这里所说的“其所在地或在指定地点”一般指卖方工厂或其他卖方方便交货地点但不包括装运港,而“已装船提单”必须在货物装上船后承运人才会签发,这种情况之下,导致卖方在海运方式时很难取得已装船提单。
相信大家也清楚,已装船提单是信用证、托收等银行链式支付方式下卖方向银行交单结汇的重要物权凭证。有见及此,Incoterms® 2020为了尽可能避免这种令人头大的现象,针对FCA贸易术语新增提单附加机制, 即买卖双方可以约定, 同意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后向卖方签发已装船提单。这项新的提单附加机制为卖方获取已装船提单提供了明确依据。获得已装船提单后卖方有义务, 通常是通过银行交单。
变化四:FCA、DAP、DPU和DDP贸易术语下,买卖双方可以使用自有运输工具安排运输
由于Incoterms® 2010 始终设定在FCA、DAP、DAT 和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贸易术语下,货物由卖方运往买方时,货物将依据具体使用的Incoterms规则必须推定使用第三方承运人进行运输。但在实际实践中,很多时候买卖双方可以使用自有运输工具安排运输,并不需要雇佣第三方承运人进行运输。
所以在Incoterms® 2020 更新了相关的规定:在FCA、DAP、DPU 和DDP 贸易术语下,补充了买卖双方可以使用自有运输工具安排运输的规则,解决了在实践中所发生的一个小问题。
变化五:改变交易费用的呈现方式
在旧版Incoterms® 2010 规则中,不同术语中各个条款所划分的各种费用在传统上是出现在Incoterms规则中每个术语的不同部分。
举个例子:FOB(2010)是在标题为“交货单据”的A8条款中提及获取交货单据和有关的费用,而不是在标题为“费用划分”的A6条款中。
在最新的Incoterms® 2020 规则中,为更方便向用户提供一站式费用清单明细,方便买卖双方可以统一在一处找到特定术语下负责的所有费用条款,统一在A9/B9条款中列出了每一特定术语划分的所有费用。